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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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赣发〔201117号)和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效办字〔20121号)精神,结合我局今年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等突出问题,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质量和服务环境,为建设秀美江西作出应有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围绕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基础建设和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重点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成立省级督导组,开展督导和评估验收;严格审核、审批市县改革方案;做好林场职工社保全覆盖、债务化解、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改革资金筹措等工作。做到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对基层意见和群众信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和克服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矩办事,盲目决策指导;工作检查落实少,研究走马观花,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情况不明决心大等问题。

二是抓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编制上报全省2012年度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年度建设方案,做好任务分解、责任状签订、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做到合理分配,科学规划建设;定期开展督查、调度,适时开展专项重点督查;抓好基础数据报送工作,杜绝可能存在的欺上瞒下,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行为,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倾听社会呼声,随意组织安排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马虎了事应对检查等问题。

三是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联合省旅游局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意见》;抓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和评审;编制2012年度“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森林景观生态文化资源保护”项目、森林公园森林抚育等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开展监督、验收;开展“全省森林旅游示范区”评选活动。做到重点解决森林公园申报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中只顾眼前政绩,规划落实不到位,擅自改变公园林地用途,严重破坏公园风景资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和克服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以及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等问题。

(二)围绕全省种苗行业建设管理和建设“赣西千里苗木花卉走廊”,重点解决“私、奢、贪”问题。

一是加强种苗项目的监管。做好种苗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核和竣工验收;对在建项目开展定期调度、检查;督促新批国家级良种基地制定基地规划,请专家评审。通过以上措施防止和杜绝工作过程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二是加强林木良种试点工作和油茶种苗质量监管。抓好林木良种试点工作,加大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重点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强化油茶种苗质量的管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重点解决不按规定办事,下去检查督导不比工作比享乐,甚至吃、拿、卡、要、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三)围绕全省种苗和森林公园执法活动,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一是抓林木种苗质检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将该证书纳入造林规程和项目造林验收之中;以遵循合法性为前提,探索收费调研;拟出台《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管理办法》。坚决防止和克服审批管理随意性大、变相设置审批事项、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等问题。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活动。开展林木种苗抽查专项行动和油茶采穗圃检查和油茶种苗质量月活动;对种子、苗木及良种作出相应建档要求,完善档案管理;结合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开展大案查处;强化森林公园执法专项行动;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开展清理。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不严、“讲人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围绕局内部管理和提升能力建设,重点解决工作作风上的“慵、懒、散”问题。

当前,全局的工作集改革、发展、管理于一身,省种苗局作为林业改革的先锋,林业建设的基础,林业产业的主体,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局上下要振作精气神,防止和克服“慵、懒、散”。要加强责任心、事业心,防止和克服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业务不熟、执行力不强、作风不实、标准不高推诿扯皮、牢骚怪话、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过重、纪律松弛、办事马虎、衙门作风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 学习动员阶段(215日—2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厅文件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加强培训教育,增强活动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1日—531日)

  1、查摆问题。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自觉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检查近年来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各科室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找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11130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检查。

2、开展暗访。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若干督查组,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等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21日—1231日)

  1、全面总结。各科室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科室要向活动领导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职工个人总结报告提交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负责人事、执法、审批、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要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局长熊起明为组长,支部书记黄建生为常务副组长,陈根平、艾卿、徐志文、李征、吴吕奇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建生兼任主任,周平亮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活动安排、督促工作落实、检查活动成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在活动中,要注重加强宣传工作,要运用好板报、宣传栏和网站等媒介,并通过编发简报、设立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营造浓厚氛围。

3、统筹兼顾,边整边改。各科室要把活动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长抓不懈,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把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各科室要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同时注重巩固既有成果、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深化整治效果。